关于《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制定了《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总工会

2022年7月22日

内容摘要: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自有工人施工试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要大力培育企业自有工人,逐步实现项目上全面自有工人施工,或者自有专业作业企业(全资、控股或参股的专业作业企业)施工。决定将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列入我市培育自有工人第1批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试点时间从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

点击即可查看通知原文

Categories:

Comments are closed

渝ICP备 16005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