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电子文件
渝职改办【2019】158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渝人社发〔2015〕1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2019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其中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见附件2)确定后对外公布。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
为加强老年教育机构队伍建设,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专业发展,我市从今年起全面开展全市老年教育机构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层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委托重庆市渝中区山城老年大学承接该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各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请组建各级职称评委会,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纳入评委会清单目录统一管理,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具体时间另行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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